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
2020届就业班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届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根据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20届就业班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方案。
一、成立就业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殷均忠
副组长:张昌涛
成 员:汤宝安 李 军 张万炳 余秀锐 陶富彬 胡连琼 宋方祥 徐文山 张豪义 纪曙光 王德成 江长彬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技能培训中心合署办公,由王德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2020届毕业生安置的相关工作。
二、就业安置对象
2017级汽驾1班、2班,2017级学前教育1班、2班,2017级计算机班
三、就业安置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安置的原则。就业安置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落实就业安置相关工作。
2、坚持双向选择的原则。毕业生选择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毕业生。
3、坚持定岗实习与就业相衔接原则。已签订定岗实习协议的学生,在双向选择的前提下,原则上推荐到原顶岗实习单位就业。
4、坚持学校推荐与自主就业(创业)相结合的原则。对于不愿意到学校推荐的单位就业的学生且符合自主就业(创业)条件的,可选择自主就业(创业)。
四、就业安置工作措施
1、2020年应届毕业生中2017级汽驾1班、2班,2017级计算机班学生,2019年9月25日赴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十堰基地参加跟岗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2020年6月30日实习结束。现有78人在实习岗位,毕业后学校推荐到十堰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就业,经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和本人同意,与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劳务合同。
2、2020年应届毕业生中学前教育专业67人,2019年12月20日,通过校园推介招聘会,与泊岸子涵幼儿园、星东方幼儿园等10个幼儿园达成协议,进入上述10个幼儿园顶岗实习,实习期结束经幼儿园和学生本人双向选择,毕业后即可进入实习幼儿园工作。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5月6日复学,已与上述幼儿园达成就业安置协议,学生毕业离校前与学生签订正式劳务合同。
3、在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实习中途因解除协议回校且不参加技能高考的学生,经双项选择后将推荐到湖北正奥集团有限公司参加工作,有意向到学校推荐单位就业的学生需在6月17前到学校就业安置办公室申报。申报结束后根据申报情况发布招聘公告。
五、就业安置工作程序及时间节点
1、6月10日前对应届毕业生中就业班级学生进行就业安置动员,做好就业指导。
2、6月11日前向学生发放毕业告知书。
3、6月13日前学校领导到十堰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考察,洽谈校企合作和就业安置事项。
4、6月15日前各幼儿园与学前教育学生签订就业协议。
5、6月18日举办2020届就业班毕业典礼。
6、6月20日前各幼儿园在学校召开毕业典礼时派车来校,毕业典礼后接学生带行李到各自单位。
7、6月28日前学校领导到东风小康召开毕业典礼,学生与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签订就业协议。
8、7月5日以前2020届毕业生前期安置学生档案资料归档。
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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